早高峰在北京天通苑站乘坐地铁5号线被挤撞,导致颈髓震荡损伤,致四肢瘫痪,被评定为四级伤残,乘客王涛(化名)认为地铁运营者未尽到保障义务,将北京市地铁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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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高峰在北京天通苑站乘坐地铁5号线被挤撞,导致颈髓震荡损伤,致四肢瘫痪,被评定为四级伤残,乘客王涛(化名)认为地铁运营者未尽到保障义务,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90万余元。
记者昨天上午获悉,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涛在地铁天通苑北站(属于地铁一分公司运营线路)乘车过程中因他人推挤受伤致残,其主观并无过错。
而事故发生于地铁站内上车处,且属早高峰时段人流量峰值较高,故王涛之受伤虽非两被告直接导致,但作为地铁的运营和管理者,两被告在早高峰时段应采取有别于其他时段的安全保障措施。
而两被告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的安全保障措施,故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法院酌定为20%。昌平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赔偿王涛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乘地铁被挤成瘫痪四级伤残 北京地铁5号线被判赔26万www.0771ch.net/hot/50396.html
